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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)的要求,我厂将在2008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厂产排污状况。
请社会各界对我厂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联系电话:(023)65262233-5485
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
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五日